山东省校企合作促进会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能
发布时间: 2016-08-01
(一)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,探索校企、校地、企地合作的有效模式和路径,破解校企合作难题。
(二)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促进学校、企业深度合作,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。
(三)搭建科技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平台,促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。
(四)搭建科技研发平台,推动校企资源共享、联合研发。
(五)开展协同创新,联合高校、企业共同申报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。
(六)提供战略研究、咨询、项目策划、项目实施等服务,提高企业再创新能力。
(七)制定奖励办法,促进校企合作事业发展。
(八)开展诚信建设,提升本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慈善公益活动,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(九)完成政府委托交办的其它工作。